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MERS-CoV)疫情應變計畫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應變計畫
壹、目的
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之權益,確保教育行政工作之順利推動,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行。
貳、防疫措施
一、  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辦理相關防疫事項如下:
(一)  成立防疫小組,統籌相關防疫事項,並視疫情發展召開MERS-CoV疫情防疫會議,研商防疫作為。
(二)  持續推展防疫相關衛生教育宣導事項。
(三)  持續督導學校(幼兒園)強化防疫作為。
(四)  掌握疫情資訊,保持與衛生局資訊交換機制暢通。
(五)  監控學校(幼兒園)之疫情,協助處理及因應。
(六)  配合衛生單位及環保單位,預先準備消毒劑及防護器材,必要時協助學校(幼兒園)實施消毒作業或護送就醫。
二、  學校(幼兒園)及本局二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 辦理相關防疫事項如下:
(一)  成立防疫小組,統籌校內防疫事項,並視疫情發展召開MERS-CoV疫情防疫會議,研商防疫作為。
(二)  持續推展防疫相關衛生教育宣導事項:
1、    宣導赴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護措施,避免感染。
2、    運用家庭聯絡簿、各種會議、課程教學、跑馬燈、學校網站等加強宣導,並隨時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www.cdc.gov.tw)更新資訊。
(三)  確實掌握參與境外流行地區學術、體育運動、姊妹校等各項交流之教職員工生,以及來自中東、南韓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學位生、華語生、短期研修生及其他文教交流人士)人數、健康狀況及落實衛教宣導。
(四)  檢視並備妥防疫物資與資源,包括口罩、耳()溫槍、75%酒精、漂白水及其他環境消毒用品,必要時實施消毒作業或協助護送就醫。
(五)  完備洗手設施及洗手清潔用品。
(六)  指定專人掌握疫情資訊。
(七)  如有人員疫情發生,落實通報作業。
(八)  依「各級學校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辦理防疫整備措施。
參、成立防疫小組
一、  教育局:由局長擔任召集人、副局長擔任副召集人,各科室依業務職掌及分工負責有關本市所轄高國中小、公私立幼兒園及立案補習班之防疫、宣導、停課、復課、補課、輔導、經費調撥及相關人事業務等事宜;各督學負責督導學校(幼兒園)有關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等作業及措施(如附件1)。
二、  學校(幼兒園)及本局二級機關:由各校(園、機關)長擔任召集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有關教育宣導、疫情通報、應變作為、計畫作為、疫情管制、防疫措施、補課與輔導等組,擬訂各項因應計畫及措施,並積極辦理各項防疫及衛教宣導工作(如附件2)。
肆、實施原則
一、  事前準備
(一)  學輔校安科與教育部及衛生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及各項因應措施,統一公告學校(幼兒園)及本局二級機關依規定執行,同時協調本局各科室配合實施各項相關因應管制及作為。
(二)  建立代理人名冊,並建制緊急聯絡網,以處理突發緊急狀況。
(三)  確實掌握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並依疫情的發展適時提出修訂意見。
(四)  本局各督學應加強督導各駐區學校防疫小組之成立及相關通報、消毒及宣導工作,並採全面訪視及抽訪二種方式進行書面督導及訪視,以落實各校應有作為。
二、  緊急應變
(一)  學校(幼兒園)及機關接獲疫情通報時須立即啟動防疫小組各項機制,並同時通報學輔校安科,由學輔校安科回報本局防疫小組召集人及相關科室,就其任務執掌啟動應變機制,協助處理各種狀況。
(二)  各通報學校(幼兒園)及機關須與學輔校安科及駐區督學保持密切聯繫,監控疫情處理進度與狀況,並隨時回報防疫小組召集人。
(三)  隨時召開防疫小組臨時會議,瞭解各相關問題,並協調緊急任務工作之分配。
(四)  停課(或居家隔離)期間學校(幼兒園)及機關應持續瞭解教職員工生之身體健康情形並表達慰問及關懷之意,同時應協助學生從事居家學習;各督學及學校行政人員應加強巡查工作,以落實停課(或居家隔離)之目的。
(五)  對疫情所需人力支援及物品設備(如口罩等),可聯絡防疫小組協助處理。
(六)  各項疫情的發布應設置統一發言人制度,並注意相關人員之隠私權,未經證實及必須保密之任何消息不得任意對外發布。
(七)  相關疫情如達停課標準時,學校(幼兒園)應遵照停課作業規定辦理,相關新聞訊息一律由本局防疫小組經與衛生單位確認後統一由召集人或執行督導對外發布。
三、  復原工作
(一)  停課後復課之學校應先將相關復課及輔導計畫提報本局,並由本局課程發展科負責督導停課學校進行復課、心理輔導與重建等工作。
(二)  各駐區督學應瞭解學校復課情形,並協助停課學校儘速恢復正常上課及運作。
(三)  停課後復課之學校,應持續追蹤學校教職員生之健康狀況,並加強環境衛生及消毒等工作。
(四)  學校應於疫情穏定後與本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工作檢討會議,提出檢討及建議提供相關措施及作為之修正,以為類似事件處理參考依據。
伍、生效時間
本計畫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防疫小組
 
姓 名
                      
電話
召 集 人
陳修平
綜理校園疫情各項計畫執行及應變因應事宜
3901265
副召集人兼發言人
王崑源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負責新聞發布事宜
3901309
執行督導
陳献明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各科室業務聯繫配合分工事宜
2991111#8604
副執行督導
林東征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各督學聯繫配合分工事宜
2991111#7754
副執行督導
孟瓊蓉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防疫物資調度
2991111#8644
新聞聯絡員
吳幸樺
負責有關疫情各項新聞聯繫與發布事宜
2991111#8333
  
楊明達
負責統籌與執行有關疫情通報、聯繫、防疫宣導、緊急應變事宜
3901228
  
蘇美華
負責有關疫情通報、聯繫、防疫宣導、緊急應變事宜
3901243
  
張惟琇
負責有關疫情通報、聯繫、防疫宣導、緊急應變事宜
6322231#5052
  
林永祥
負責有關防疫物資調集、採購及分配事宜
3901226
  
鄭美甘
負責有關防疫經費調集及運用事宜
3901042
  
張文昌
負責有關人事及請假事宜
3901272
  
陳文宗
協助督導執行因應疫情相關事宜
2991111#8674
  
林義順
負責本市所轄高國中小有關防疫應變、課務處理及輔導事宜
3901227
  
蔣銘娟
負責有關幼兒園防疫應變、疫情通報及輔導事宜
2982584#10
  
林慶煌
負責補習班防疫應變、疫情通報及輔導事宜
2991111#8867
  
林谷達
負責有關防疫物資調集、採購及分配事宜
2982584#20
  
施宏彥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73
  
蘇錦雀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20
  
顏妙如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8724
  
林純真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48
  
鄭豪志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70
  
鄭秀貞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73
  
王瓊芳
辦理疫情資料彙整及相關公文發送與協調連繫事宜
6356683
  
周沛吩
負責有關防疫表件設計、統計、填報之線上作業計及支援事宜
6356683
通報專線:學輔校安科6356638 傳真6350758  Emailtnymd363@tn.edu.twerinwang@tn.edu.tw
         課程發展科3901227    傳真 2982639    
         特幼教育科2982584#10 傳真 2983181
         社會教育科6328675    傳真 6372147    
         永續校園科2982584#20 傳真 2983181
         局長室:3901265      傳真  2955392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0972001203    學輔校安科科長   楊明達)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0972272609    學輔校安科專員   蘇美華)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0963285149    學輔校安科股長   張惟琇)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0935475761    學輔校安科承辦人 王瓊芳)
教育部校安中心:02-7736785477367937傳真02-33437863  聯絡人:吳修文教官
台南市學生校外會    電話2288585傳真2280242 聯絡人:敖埔義中校教官 (0928301105


























附件2
【學校名稱: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防疫小組名單:(範例)
職稱
單位(yj31u,3
姓名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1召集人
校長




2副召集人
教訓導處主任




3組員
○○主任
教育宣導組
○○○



4組員
○○主任
疫情通報組
○○○



5組員
○○組長
應變作為組
○○○



6組員
○○組長
計畫作為組
○○○



7組員
○○組長
疫情管制組
○○○



8組員
○○組長
防疫措施組
○○○



9組員
○○主任

補課與輔導組
○○○



10組員






11組員






12組員






13組員






14組員






15組員






12班以下設5-9人,12班以上(含)11-15人(教育宣導、疫情通報、應變作為、計畫作為、           疫情管制、防疫措施、補課與輔導等7項,各項均應包含相關人員因應)。
※應含學校名稱、小組召集人、成員名單、聯絡姓名、電話、E-mail、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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